發改委部署查處煤炭價格超出合理區間的行為
作者:admin 發布日期:2022/6/24 8:28:30
6月2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官微發表文章稱,國家發展改革委部署各地開展拉網式調查依法查處煤炭價格超出合理區間的行為。調查組以重點燃煤電廠5月份電煤采購情況為切入點,全面調閱電煤采購合同,查閱相應煤炭生產流通企業的合同和發票,并對煤炭、電力企業的交易憑證進行交叉比對,形成調查結論。從反饋的部分調查結果看,已查實一些企業煤炭銷售價格超出合理區間。
此前,發改委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的通知》自5月1日起開始實施,煤炭中長期交易價格有了明確的合理區間。其中,秦皇島港下水煤(5500千卡)價格合理區間為每噸570元~770元,山西、陜西、蒙西煤炭(5500千卡)的出礦環節中長期交易價格合理區間分別為每噸370元~570元、320元~520元、260元~460元,蒙東煤炭(3500千卡)出礦環節中長期價格合理區間為每噸200元~300元。
發改委在《關于明確煤炭領域經營者哄抬價格行為的公告》中明確,經營者銷售煤炭的中長期交易價格超過國家和地方有關文件明確合理區間上限的,現貨價格超過國家和地方有關文件明確合理區間上限50%的,如無正當理由,一般可視為哄抬價格。此外,可視為哄抬價格行為的還有捏造漲價信息、散布漲價信息以及囤積居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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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國家發展改革委統一部署下,各地發展改革部門會同市場監管等部門組成調查組,全面開展落實煤炭價格調控監管政策拉網式調查。調查組以重點燃煤電廠5月份電煤采購情況為切入點,全面調閱電煤采購合同,查閱相應煤炭生產流通企業的合同和發票,并對煤炭、電力企業的交易憑證進行交叉比對,形成調查結論。
從反饋的部分調查結果看,已查實一些企業煤炭銷售價格超出合理區間。如江蘇省某貿易流通企業5月份銷售產自陜西的煤炭,有3筆中長期交易價格超出合理區間。考慮到超出金額較小,當地發展改革部門已對該企業進行了約談,要求其立即退還多收煤款,并將煤炭銷售價格調整至合理區間內。該企業已承諾,將嚴格執行有關煤炭價格政策,退還多收煤款,切實規范經營行為。
目前,各地拉網式調查還在進行中。下一步,發展改革部門將會同相關方面持續抓好煤炭價格政策落地見效,對價格超出合理區間的,切實做到發現一起,約談一起,查處一起。對發現主觀惡意大幅度提高價格超出合理區間的,將立即予以通報,并作為涉嫌哄抬價格線索移送有關部門依法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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